法制網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夢麗
  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在同一小區作案十幾起、4個月4次進入同一居民家盜竊……楊光單獨或伙同他人數十次“光臨”眾多別墅小區。
  近日,因涉嫌盜竊罪,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將楊光訴至烏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
  ???大盜對別墅區“情有獨鐘”
  2012年10月1日,因盜竊罪第五次入獄的楊光刑滿釋放了,然而不久後,他再次走上了盜竊之路。
  去年12月的一天,楊光拿著一塊近一公斤重的金磚來到烏市友好路某黃金收購店,欲賣18萬元,“這麼大一塊金磚,不會是贓物吧?”警惕的店主沒有當場買下,而是說:“我現在沒有那麼多現金,你明天來取吧。”隨後,店主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月底,楊光被烏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抓獲。偵查中,民警發現,楊光實施盜竊時專盯高檔別墅區。
  半山灣畔小區是烏魯木齊有名的別墅小區,多是獨門獨院。2013年,僅這個小區楊光就“光顧”了十幾次。去年3月的一天,楊光翻窗進入該小區一居民家中,盜得一個女式包和現金5000元;三個月後的一天,楊光和兩個同伙再次來到半山灣畔小區,三人分工協作,先後跳窗進入兩戶居民家,盜得手錶、密碼箱等。
  隨後至2013年底的半年間,楊光單獨或伙同他人出入半山灣畔十幾次,盜竊的財物從電腦、相機、手機等電子產品到弔墜、項鏈、戒指等首飾,還有外幣、紀念郵票、酒等,“真是無所不盜,無所不拿。”辦案檢察官說。
  除了半山灣畔小區,楊光還瞄上了烏魯木齊古城花園別墅區,從2013年8月至當年底,他單獨或伙同他人在該小區作案多起,盜得黃金、現金等數十萬元。此外,位於烏市米東區的荷蘭小鎮小區、昌吉市的歐洲花園小區也是楊光眼中的“肥肉”,他們的作案範圍甚至延伸至石河子、吐魯番等地。
  ???盜竊如“搬家”
  去年9月初,楊光獨自一人來到古城花園別墅區一居民家,撬窗入戶,盜得茶壺、瑪瑙碗、煙灰缸等幾十件物品。
  當月中旬,楊光再次來到該居民家,偷得貔貅、花瓶、雕刻人參、雕刻大象等多件,又從房間內找到兩個行李箱將贓物裝滿,後打車走人;次月,楊光第三次來到這戶居民家,“我感覺還有東西沒有拿完,這一次拿走了一些碗、盤及觀賞石頭等。”楊光說。
  11月初,楊光第四次“光臨”這戶居民家時發現,房主新安裝了防護欄,但他並沒有放棄,“我就想看看房子里還有沒有啥遺漏的東西”,這次他拿走了四把石質茶壺、一個龍形硯臺。
  “他就像搬家一樣,把別人家裡的東西一點一點搬走。”辦案檢察官說,“半山灣畔小區的盜竊頻率也非常高,他從未失手。”
  犯罪嫌疑人如此高頻率地在同一小區作案,竟然無人發現?
  “像半山灣畔小區、古城花園別墅區都是一些高檔小區,原則上講小區的安全措施應該很健全,但從嫌疑人的多起作案過程來看,這些小區的安保形同虛設。”辦案檢察官說。
  據楊光交代,他在進入這些小區時,沒有保安、門衛等人進行阻攔或詢問來意;作案時,他經常破窗入室,將盜得的贓物從樓上扔下,然後大包小包地拉出小區,有時直接就地取材,拿受害人家裡的小推車拉贓物。
  “砸碎玻璃以及從樓上扔東西的響聲、攀爬窗戶的異常行為、陌生男子大包小包地往外拉……即使沒有實時監控,這些異常響聲和行為也足以引起小區安保人員的警惕。”辦案檢察官說,“不過很遺憾,每一次進入這些小區作案,楊光都‘如入無人之地’。”
  經偵查,自2012年底到2013年12月,楊光單獨或伙同他人入室盜竊十幾起,盜竊財物價值40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這些還僅是經過核實認定的,還有許多因聯繫不到受害者等多種原因而無法核實估價的物品。”辦案檢察官說。
  鑒於此案中暴露出的小區安全漏洞,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人民檢察院準備向相關小區的物業公司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加強安保舉措,切實保障小區居民的財物及人身安全。”辦案檢察官說。
  (文中人物為化名)  (原標題:仨月偷四次大盜“搬空”別墅 烏市系列盜竊案暴露別墅區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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